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以管理促科研,提升项目管理的效益,提高立项项目根据申报书要求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中心决定对2017年度以前立项至今未结题的项目进行撤项处理。现将撤项有情况说明如下:
一、此次撤销立项项目范围是2017年度以前已经批准立项,且在2022年4月30日尚未结题的项目。相关立项信息请项目负责人查阅中心网站项目发布栏目了解历年立项情况。
二、为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对于所有被撤销的项目,将视情况追回和扣留资助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中心项目。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撤项处理的相关手续。
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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